肇东法院民一庭庭长邹小刚在《法官讲堂》上讲解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发布时间:2015-09-14 09:32:12
民一庭庭长邹小刚讲课
课件内容
8月25日,我院《法官讲堂》第十一期由民事审判一庭庭长邹小刚担任主讲人。
从举证期限的确定和不受举证期限影响的除外情形、人民法院询问当事人的程序和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的后果、提出证人的方式以及人民法院通知的意义三方面讲解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全院干警参加讲座。
责任编辑:李雪松 摄影:罗凤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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