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在刚刚结束的肇东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对市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执法单位、中省直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测评中,肇东法院以88.577分的优异成绩在52家被测评单位中排名第四,被授予2013年度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暨依法行政测评工作满意单位。
此次年度测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采取百分制评分标准,成立了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和4个测评调查组,在电视台和中国• 肇东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公告,征集意见和建议,各测评调查组调查走访近2500人,谈话对象近1000人,听取汇报后组织被测评单位的参评人员对本单位进行测评打分,并对本组负责的单位进行了满意率测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测评单位进行了满意率测评打分;12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由部分全国、省、绥化市、肇东市四级人大代表,城区办事处主要领导和部分社区负责人,部分与被测评单位无关的部门主要领导,部分市政协委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开发区部分已投产企业负责人,部分个体工商业户,共159人参加的测评大会,参评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各参评单位进行满意率测评,排出了年度测评名次。
市人大常委会将授予前10名单位为2013年度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暨依法行政评测工作满意单位并颁发牌匾;对后3名单位将责成其查摆问题,限期整改,并确定其为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监督对象,安排听取有关专项工作报告或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