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肇东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全票通过郭延泽同志为肇东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会议决定任命郭延泽为肇东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职务。会上举行了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郭延泽同志在供职发言中表示: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我将和全院干警一起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坚持把司法审判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去谋划、推进、落实,坚决做到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审判执行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二、真抓实干讲质效,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倾心关注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涉诉涉法问题。深入推进法院各项改革,狠抓制度优化和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司法便民诉讼体系,让来院群众享受更加公正优质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严格审判流程管理,着力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切实减少群众“诉累”,让“打官司不求人”在肇东法院落地生根。
三、做好表率讲担当,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四个服从”,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按照“五个必须”办事,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始终做到表里如一、知行合一,做团结民主的表率,做办事公道的表率,做坚持原则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依法履职讲规矩,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高度重视市人大的审议意见,积极做好与代表的沟通联络工作,认真细致办理好人民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依法、积极、稳妥处理好人大交办的各类案件,并及时报告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